以前听家人说,有个同事,家里养的小狗,不名贵,普通小狗。可能某天狗自己跑出去,被同小区另外一户人家捡了(小区是那种大公司小区,大家是不同厂同公司的人)。然后捡到狗的这家人,为了留下小狗,天天半夜去遛狗,怕被人家发现。最终原主人家还是知道,上门去要狗,拒绝,对方说是自己家的。然后两家成仇,砸玻璃窗上演,互殴,还去医院上pcs。
感觉特别搞笑,一只小狗又不值多少钱,夺人所爱真不适合,自己喜欢就去买一只,或像吧友说的,等生了小狗送一只,这样皆大欢喜多好。
本条线报内容来自互联网,所推荐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,请自行鉴别。
相关文章
-
扫码下载安卓APP
-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
手Q扫一扫打开小程序
-
返回顶部
友情链接:
Copyright © 实时线报 |
2020-2025 |
粤ICP备xxxxxxxx号|
queries in 0.191 s |